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7年招录教师方案
来源:2007最新教师招聘 作者:jiaoshihr 发布时间:2007-10-22
因工作需要,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7年拟公开招录教师,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方案:
一、招录专业与人数
1、音乐表演专业:1人;
2、器乐(琵琶)专业:1人;
3、英语教育专业:1人;
二、资格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2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工作认真、踏实、敬业,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
3、具有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;
4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。
(二)岗位条件
1、音乐表演专业教师
(1)全日制普通艺术类高校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、学士及其以上学位;
(2)25周岁以下;
2、器乐(琵琶)专业教师
(1)全日制普通高校器乐(琵琶)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、学士及其以上学位;
(2)具有较高的器乐(琵琶)专业独奏表演能力;
(3)25周岁以下。
3、英语教育专业教师
(1)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、学士及其以上学位;
(2)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八级及其以上水平;
(3)具有一年以上的高校教学工作经历;
(4)25周岁以下。
三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6日。
(二)报名方式:填好附件中的报名表通过电子信箱报名。
联系人: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张老师、林老师;
电子信箱:LL @fj61.net(林老师);
联系电话:0591-87952061。
(三)报名材料
应招者在报名时,应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,向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送交本人的学历(学位)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。
四、信息公布方式
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,在福建人事人才网(ww.fjrs.gov.cn)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招聘信息。
五、考试
(一)笔试:总分100分,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、能力、素养。
(二)面试:总分100分,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。
1、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应招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:3的比例,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;不足1: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。
2、面试形式:结构化测评。
3、面试内容:主要为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、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思想、意志品质等综合素质。
(三)综合总分
笔试、面试成绩按4 :6 折算为综合总分。
(四)笔试、面试时间
上发布。
六、考核与体检
(一)考核
考核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进行。
(二)体检
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,根据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,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,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。
(三)如因考核、体检不合格者造成拟招人选不足时,可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上的应招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考核、体检。
七、录用
(一)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录人数1:1的比例,从笔试、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、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。在同等条件下,具有高校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。
(二)拟招录人选名单在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(三)如公示无异议,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录用合同,并办理其它有关录用手续。
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
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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